文安教师贷款
时间:2016-10-20 点击:0
文安教师贷款
贷款条件教职工申请“园丁贷”至少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所在单位的经费由国家政财全额或按比例拨款且工资能正常发放。
(二)借款人原则上应在藤县农村信用社所在地拥有自有产权的固定住所(即有自已或配偶名下的房产)。
(三)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借款人的退休年龄。
(四)借款人工作年限在3年(含)以上,在单位表现较好,无违规,违纪行为。
(五)在藤县农村信用社评级为A级以上,最近36个月内未有连续2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的不良信用记录,信用状况较好。借款人已婚的,配偶也应符合本条要求。
(六)借款人具有固定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七)信用社认可的其他条件。
·优先选择在本社开立账户并代发工资的单位开展园丁贷业务。
贷款对象
藤县辖内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员工(简称“教职工”),不包括下岗、内退、退休、停薪留职、长期病休、临时聘用、劳务派遣等人员。
注意:夫妻双方均为教职工的,只能以一方的名义申请“园丁贷”。借款人自身及家庭成员的收入不足以归还贷款本息时,可以由非家庭成员承诺自愿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还款人的收入纳入贷款还款来源计算,非家庭成员共同还款人的人数不能超过2人。
贷款额度及权限
“园丁贷”的最高贷款额度按下表进行核定:
职称
可贷款最高额度
高级职称
30万元
中级职称
15万元
初级职称
10万元
贷款期限、方式及利率
园丁贷贷款期限要结合贷款用途、借款人及其家庭的收入支出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为3年(含)以内,最长不超过5年(含);贷款方式:信用;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加上浮50%执行。
还款方式
园丁贷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或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实行按月结息,分期还本的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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